一文讀懂APEC旅行卡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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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行卡頒發對象
參與APEC事務或者從事旅行卡工作的政府官員,需經常前往APEC經濟體從事商務活動的國有企業、注冊地在中國(不含港、澳、臺)境內的非公有制企業有關人員。非公有制企業包括私營企業(含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以及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和臺港澳資企業。
企業范圍主要為加工制造、貨物貿易進出口、金融、網絡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會計以及工程建筑類等企業。旅行卡申辦人員須持有效中國護照。
2.申辦人員基本條件
因工作需要經常前往APEC經濟體;無刑事犯罪記錄或被外國,特別是實施APEC商務旅行卡計劃的經濟體拒簽記錄。
3.非公有制企業申辦資質量化標準
企業員工人數原則上不少于10人。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上年度應為“完成依法納稅”或納稅信用等級為M級(含)以上;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應提交申請人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加工制造、貨物貿易進出口類企業,上年度進出口額原則上不少于50萬元;其他企業難以提供進出口額證明的,可提供合同或項目計劃書以及申請人過去一年曾獲發的其他經濟體商務類簽證。
申請人須在本企業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
4.通行國家及使用方法
目前我國持卡人可以通行的國家有16個,分別為:澳大利亞、文萊、智利、印度尼西亞、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泰國、越南。
APEC商務旅行卡相當于5年多次有效簽證。每次進入APEC各經濟體的最長時間60天或90天不等(墨西哥最長允許停留180天),優于單個簽證,更有利于商務往來。
持卡人在一些國家的機場入出境時可使用APEC商務旅行卡專用通道,享受快速通關便利。目前APEC經濟體主要機場均設有APEC商務旅行卡專用通道(或與外交通道合用),為持卡人提供快速通關便利。